法律学系教师代表参加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2016年会
5月13日至15日,学院法律学系副主任李岚教授、办公室主任万娟娟老师、吴宇老师、黄晨璞老师一行参加全国独立学院(含民办学校)法学教育2016年会。本次年会在广东东莞举行,全国四十三所高等院校、单位共计七十六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会议以“现代教育技术与法学教育方式的变革”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与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主题,各参会代表结合自身办学经验,围绕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法学实践教学、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中研讨。
与会代表认为: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教育应积极应对“互联网创新与现代教育技术变革”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的机遇和挑战,坚持以培养“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为导向,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夯实法学专业基础教育、法律思维培养和法律实践技能训练,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共享优秀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同时,要充分研究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对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探索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方式,改善课堂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取得职业资格的专业能力。
此外,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独立学院必须结合学校、地区特点和客观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尊重教师和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双主体”地位,大力提高“双师双能型”教学的比重,丰富实践教学的案例来源和教学方法,探索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提升实习效果,立足课堂、课外两个阵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技能和就业实力。
据了解,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自2009年建系以来,累计共七次委派系主任和教师代表参加全国独立学院(含民办学校)法学教育年会。本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与各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系、互助协作,为学系在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师资建设等方面提供了高水平、多角度的思路和借鉴。
审校|李 岚
责编|李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