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200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时间:2009年05月07日 10:47 作者:管理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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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表彰优秀党员,树立先进典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学院的工作部署,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一)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各自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党员评选实施办法》的要求,民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并将优秀党员推荐表书面稿和电子稿、事迹材料书面稿和电子稿于5月23日前报送院党委办公室。 (二)6月上旬,学院党委组织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人选。 (三)6月中旬,党委办公室将优秀共产党员人选的事迹材料公示,并将收集到的反馈信息汇总报告党委。6月下旬,院党委根据公示反馈的信息审定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推荐名额 (一)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为党员总数的10%。 (二)在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中推选出2名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附件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党员评选实施办法》 附件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党员推荐表 (fj.doc) 二○○九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