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处、中心,各系、教研部,图书馆、团委: 根据学院校历安排,2010年寒假从1月17日起至2月27日止,共六周。现将有关寒假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学生按校历安排放假,共六周。任课教师必须于1月22日前评完试卷并将试卷材料交教务处。学生于2月27日、28日回学院交费、注册,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务处和各系要督促下学期任课的教师做好上课准备工作。 学生处要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尤其是旅途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回校注册上课。 二、行政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图书馆人员、实验室人员放假安排: 1. 1月18日、19日,2月26日、27日、28日正常上班; 2. 1月20日至2月25日放假。放假期间各处、中心(含各实验室)和图书馆必须完成内部相关工作,并安排人员轮流值班,每人值班时间不少于五天(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3. 1月8日前各单位应将值班表报办公室汇总,并供人事处考勤备案。 三、寒假期间学院必须进行的工作,各单位要做好安排,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治安、保卫、校舍维修和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校园安全、保洁等工作由保卫处和总务处负责落实。 四、值班人员值班工作要到位,要保持电话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尽快处理。 五、寒假期间(逢周一至周五)值班交通车早上8:00从中大南校区发车,经中大北校区到学院;下午4:30从学院发车,经中大北校区到中大南校区。 六、后勤职工的假期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由总务处、保卫处统一安排。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