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图书采购招标

时间:2009年12月04日 12:02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点击:[]

时间:2009-12-3 发布单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经学院图书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图书馆2009-2010年新书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图书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1)、2009年和2010年出版新书的一批

(2)、特价图书一批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招标。

三、中标供货商:供应商2个。

四、投标单位资格审核

1、凡符合招标对象要求的图书供应商须在2009年12月9日前将营业执照、书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近年来为高校供应图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达我院图书采购招标办公室并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华美路19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行政楼212)、验核,逾期不办理报名。投标方需交报名费伍拾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报名费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

2、我院将由图书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报名的图书供应商的条件及我院的图书采购实际要求,讨论筛选后,确定两家图书供应商。

五、投标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商家,具备较雄厚的实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符合我院专业设置(后附我院各专业设置一览表)的图书经营特色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者,注册资金或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与全国主要大出版社有购销协议。

3、有与高校图书馆有合作经历的,且具良好信誉的商家。

4、在广州市有较大规模和固定的销售场所。最好与购书中心有合作关系,以便我们组织各系有关老师选书。我方以现场采购为主,订单为辅。

六、投标基本要求

1、 供应商提供的必须是正版图书,不得是盗版图书,一旦发现盗版图书,供应方负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我院将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责任,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无条件退回该批所有图书。

2、无论我方图书采购量多少,供应商都应我方要求时间及时送货上门,并负责免费送到我方指定地点。

3、图书供应商应及时免费向我院图书馆提供各种最新的中文图书订购目录及电子版书目,帮助查重,并可以进行实地选书、采购。

4、供货方需提供与我院专业相关书籍,如果一经发现所供图书不是我方采购的图书,我方有权无条件退回。

5、图书供应商能免费提供所购中文图书的标准采访、编目 MARC 数据,数据做到9字段,并能够通过网络传递、下载,而且能提供中标时的服务承诺。

6、我方所购图书MARC数据和加工:采取到馆加工和在书商基地加工两种方式,最后采取何种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投标方在购、送交标书时,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政府有关单位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并将投标书密封完好后盖上单位印章。

8、投标方应具有网上订购条件,并能提供光盘版的新书书目订购数据。具备提供‘CALIS’的MARC数据的能力,并保证每种图书都能配备根据我馆要求的字段所做准确无误的相应MARC数据。

9、投标方应具备给订购图书加盖规范的馆藏章、安可充消钴基磁条、条形码等加工服务。

10、投标方不得相互通报招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方的公平竟争,损害招标方或者其他投标方的合法权益。

七、中标方应做到:

1、中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中标方应按照我方预订要求定期订书,不得擅自夹订非我方预订图书。我方每次送交中标方图书订单后,中标方必须在一周内回复查重的图书订单,以便我方收书时核查。

3、中标方不得从非正规渠道进盗版书、劣质书。

4、我方所订购图书如发现有装订、印刷、烂等不符合质量要求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予退或换。

5、中标方应及时送书到馆(每包需附有准确详细图书清单和配套的"CALIS" 或MARC数据,未提供数据者,需承担数据购买费用及下载数据人工费用,每种0.40元),不得拖延。

八、图书费用结算办法:所订图书一律不预付现款。待我方验收、合格入库后,方可结帐。发票上所采图书码洋×中标折扣=实际实洋,开据国家正规发票。我方按实际实洋付款。

九、投标书内容的组成

1、同意招标文书所规定要求的承诺,并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2、 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法人代表不能到场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资质证明均须提供原件;

3、近两年主要业绩情况说明。

十、投标方应在12月 11日上午9:00至12:00时前将投标书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送我院图书采购招标办公室(020-87210867)。投标书应装袋并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废标。

十一、投标、述标与评标办法

1、 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方,我院将电话通知。请各投标方做好述标和回答招投标小组成员提问的准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评标依据: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信誉,报价,服务承诺,与院校合作情况等。

3、评标由招投标小组用综合评标办法评议,包括投标方让利折扣、服务承诺和服务质量,单位实力、信誉和业绩等;

4、评标过程在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5、评标结果的确定;中标方由院招投标小组推荐,学校批准确定。

十二、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人民币,在递交招标文件时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交纳。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后10天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在图书馆质量和服务等方面认真履行合同时,将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中标在合同履约过程,能按我方要求完成要求的,保证金将在完成此批图书验收入库结款时全额退还。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号:

名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账号:4403150104000279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新河浦支行

十三、评标委员会

招投标小组按学校规定设立。

十四、中标通知由中山大学新华在2009年12月15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交保证金地点: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行政楼三楼财务处

十五、本招标通知解释权属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咨询联系人: 徐老师

电 话:020-87210867 15913141343

中山大学新华院图书馆

200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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