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学年度专职教职员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学院决定开展2009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0年7月31日前入职本院的全体专职教职工。 二、考核时间 2009学年度考核时间段为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一) 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的表现等。 (二) 能:主要包括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等。 (三) 勤: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等。 (四) 绩:主要包括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五) 廉:主要包括清正廉明、遵纪守法、克己奉公等。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被评为优秀者必须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出色完成聘任(用)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良好团结协作精神等。 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 未完成聘任(用)合同约定的学年度基本工作量及入职本院不满一年的人员,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教职工本人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职员工2009学年度考核表”。 (二)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学年度考核工作。考核采取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考核其思想政治工作,系负责人考核其工作实效。 (三)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论由学院评定。 (四)考核结果将作为聘任(用)、岗位变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于2010年9月30日之前报学院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