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的材料公示
时间:2011年09月29日 18:0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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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独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函〔2011〕17号)要求:“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的独立学院,应将申报材料、自评报告,在本校和举办高校的校园网上公示10天以上”。 现将我院自评报告、单位简况表、14个专业简况表等申报材料予以公示。申报材料下载地址:http://xh.sysu.edu.cn/xsxwcl.asp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