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确保2012学年的学费、住宿费能够顺利划扣,请大家务必在2012年8月20日前将款项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浦发卡中。以下为注意事项:
1. 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年
2. 住宿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年
注:学院收费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民办高校学费备案标准执行,详见办公楼公示栏。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财务工作部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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