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年度检查表公示
时间:2017年04月13日 01:31 作者:editor_xheditor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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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粤教策〔2013〕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检查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3日至4月20日止
公示地点:办公楼二楼学校公告栏、校园网
受理单位:校长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220106
附件:广东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