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关于公示2021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和《中山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校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已经通过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中山大学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并由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拟同意我校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有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1年4月19日-4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科与科技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要有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联系调查与核实。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联系邮箱:182099926@qq.com。
联系地址:广州校区办公楼316室。
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
附件2.《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14〕2号)
附件3.《中山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办法(试行)》(中大教务〔2015〕146号)
附件4: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
广州新华学院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21年4月19日